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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與月薪的關係:時薪最低工資如何應用於月薪僱員

2026-09-10

香港大部分的招聘廣告、糧單和僱傭合約,列明的都是月薪數字。但法定最低工資(Statutory Minimum Wage,簡稱 SMW)在法律上其實是以時薪訂立及執行的。1 這個落差,正是不少混淆甚至無意間少付工資的源頭:僱主看見一個月薪數字,覺得遠高於自己聽過的「最低工資」水平,卻從未真正計算過,將該月薪除以僱員實際工作的總時數後,每小時究竟值多少錢。本文會逐一講解現時的最低工資水平、為何「月薪最低工資」本身是一個錯誤的思考方式、月薪僱員應如何正確核對是否符合法例要求、經常被忽略的備存工時紀錄豁免門檻,以及一個可以直接套用在自己糧單上的完整計算例子。

現時最低工資水平:每小時43.1元

法定最低工資由每小時42.1元上調至每小時43.1元,由2026年5月1日起生效。2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建議,採納了這個新水平——增幅為1元,即約2.38%,並在立法會完成相關附屬法例的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後正式生效。3

這亦是在新檢討機制下訂立的首個最低工資水平。過去,香港的最低工資大約每兩年檢討一次,期間往往出現長時間維持不變的情況,即使生活成本持續上升亦然。由這一輪開始,最低工資改為「一年一檢」,並採用一條固定方程式:甲類綜合消費物價指數(CPI(A))的按年通脹率(設有「零下限」,即最低工資不會因通縮而下調),加上一個與經濟增長掛鈎的因素——最近一年實質本地生產總值(GDP)增長率與過去十年趨勢增長率之間的差距,乘以20%,並設有1個百分點的上限。4 以2026年為例,通脹部分約為0.46%,經濟增長部分約為1.9%,合計得出2.36%的調整幅度,即增加1元。4 這條方程式的目的,是令未來的調整更具可預測性,而不用每次都重新展開爭論——如果你需要提前一至兩年規劃薪酬開支,這點尤其有用,而不只是每次公布新水平時才臨時反應。

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僱員,不論僱主以月薪、週薪、日薪、時薪或件薪支付工資,亦不論僱員是全職、兼職、臨時工或連續性合約僱員。1 法例上並無所謂較低的「月薪最低工資」,亦沒有獨立的「兼職工資水平」。所有僱員的工資最終都會以同一個時薪水平作核對,分別只在於因應不同的糧期和發薪方式,計算方法會有所不同。

為何「月薪最低工資」是錯誤的思考方式

由於法定最低工資在法律上是一個時薪數字,實際上並不存在一個官方公布、可以直接拿來與糧單比較的「最低月薪」——儘管這正是不少人搜尋時所期望找到的答案。將時薪水平乘以某個假設的每月工時(例如43.1元 × 26天 × 每天8小時)雖然可以粗略估算規模,但這並非法例實際核實是否合規的方法,因為現實中每月的實際工時會有變化:有些月份工作天數較多,僱員可能請假,亦可能有超時工作,休息日的安排亦各有不同。一個按假設工時計算出來的固定「月薪下限」,一旦實際工時與該假設不符,計算結果隨時偏高或偏低。

法例上正確的核實方法,正如勞工處所述:僱員在任何一個工資期內應得的工資,除以該僱員在同一工資期內實際工作的總時數後,所得的平均時薪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水平。1 換言之:該工資期的總工資,除以該工資期內實際工作的總時數,結果必須不低於每小時43.1元。這是一個事後按實際工作period計算的比率測試——並非查表得出,亦不是一個固定的月薪下限。

月薪僱員應如何核對是否符合最低工資

對月薪僱員而言,工資期通常是曆月(或僱傭合約按《僱傭條例》訂明的其他期間)。要核實某個工資期是否合規,可按以下步驟:

  1. 合計該工資期應得的工資總額。 這包括基本月薪,以及任何構成《僱傭條例》所指「工資」的佣金或津貼,但不包括另行計算的法定假日薪酬、年終雙糧等非工資性質的福利。
  2. 合計同一工資期內實際工作的總時數。 並非合約列明或名義上的工時,而是僱員為工作目的實際當值的時數,包括任何超時工作時數。
  3. 將工資總額除以總工時。 如結果達到或高於43.1元,該工資期的工資即屬合規;如低於此數,僱主須向僱員補付差額——即實際已付工資與按每小時43.1元計算的應付工資之間的差額。1

這項計算必須按每個工資期,以該期的實際數字進行,不可以用假設的平均數代替。工時異常長或有大量沒有另計工資的超時工作的月份,即使該僱員在較輕鬆的月份輕易合規,亦有可能令看似穩妥的月薪跌至法定水平以下。

甚麼才算「工作時數」

要準確計算,分母(即工時)與時薪水平本身同樣重要。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因工作目的而須留在指定地點的時間,不論當時是否實際獲派工作,均計算為工作時數。5 用膳時間一般不計算在內,除非僱員在用膳期間仍須當值或留在工作地點。僱員在香港境內來往住所與固定工作地點的一般通勤時間不計算在內,但屬於工作一部分的交通時間——例如在同一更次內往返不同工作地點,或前往並非其慣常工作地點的香港以外地方工作——則須計算在內,僱主要求僱員在指定地點候命或當值的時間亦然。5 出勤模式較不規律的行業——例如需要輪班的零售業、涉及多點送貨的物流業,以及環繞用膳時段分拆更次的餐飲業——最容易在這個分母上出錯,而且通常是少計而非多計。

計算例子:月薪16,500元是否合規?

假設一名零售銷售員的月薪為固定的16,500元,合約內並無另訂時薪。在某個月份:

  • 工資期為一個完整曆月。
  • 該僱員當月工作24天。
  • 每個工作天實際當值9小時(包括30分鐘用膳時間,期間僱員可自由離開工作地點,故該30分鐘不計算為工作時數)。

步驟一——計算總工作時數: 24天 × 每天8.5小時(9小時當值減去不計算在內的30分鐘用膳時間)= 204小時

步驟二——計算該工資期的總工資: 16,500元(假設當月沒有額外佣金或津貼)。

步驟三——相除: 16,500元 ÷ 204小時 = 每小時約80.88元

80.88元遠高於43.1元的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因此該僱員該月的工資屬合規——而且相當寬裕。這正是這個薪酬水平的大部分月薪都會得出的結果,亦正正解釋了為何最低工資違規個案往往集中在薪酬較低的一群,或工時異常繁重的月份。

現在改變其中一個變數:假設同一名僱員,月薪同樣是16,500元,但在旺季工作一個工時特別繁重的月份——26天,每天實際當值11小時,而僱主由於視該月薪為「連雜費全包」,並無因額外工時另付工資。

總工作時數: 26 × 11 = 286小時

相除: 16,500元 ÷ 286小時 = 每小時約57.69元

雖然仍然合規,但合規的「安全邊際」已由原本高出法定水平約88%,大幅收窄至約34%——這正好說明,一個固定「全包」月薪在正常月份看似遠高於最低工資,但一旦實際工時上升,便會逐漸貼近法定紅線,即使僱主實際支付的金額完全沒有改變。若把同一份月薪推至一個特別繁忙的月份、累積320小時工時,時薪會進一步跌至51.56元——雖然在此例子中仍然合規,但這個下降趨勢本身已說明重點:一個固定月薪數字並不等同一個固定的時薪保證,而如果僱主沒有記錄實際工時,根本無從得知某個月份究竟合規與否,直至有人真正計算為止。

備存工時紀錄豁免門檻:每月17,600元

由於逐一核對每名僱員的工時與糧單,對僱主而言是實際的行政工作,《最低工資條例》設有一項實務上的寬免安排。如僱員的月薪不低於一個指定金額上限——現時為每月17,600元,隨最低工資上調至43.1元一併由17,200元調高——僱主便毋須備存該僱員的工作時數紀錄。2 背後的理據很直接:在這個收入水平以上,僱員符合時薪最低工資要求被視為理所當然地充分明顯,因此毋須逐小時記錄工時來加以證明。

必須留意,這個門檻並不代表17,600元是另一個所謂「月薪最低工資」——它純粹是一項備存紀錄的豁免安排,而非工資下限。一名月薪剛好17,600元的僱員,原則上仍然受同一個時薪測試規管;法例只是不要求僱主保留可供查核的工時紀錄。實務上,一名月薪17,600元的僱員,除非該月工時異常長——遠超400小時——否則17,600元除以實際工時仍然不會跌至43.1元以下,這亦正是為何這項豁免被視為安全的行政簡化措施,而非漏洞。至於月薪低於這個門檻的僱員,僱主則必須就每個工資期備存該僱員的工作總時數紀錄——勞工處在巡查或調查投訴時,可要求僱主提交有關紀錄。1

哪些人不受最低工資保障

有一小部分類別完全不受最低工資保障,這與上述的備存紀錄門檻是兩回事。當中包括住家外傭(其工資改由另一套機制訂立的最低許可工資規管)、按獲豁免課程修讀的實習生及工作體驗學生,以及按《條例》所訂特定生產力評估程序訂立工資的殘疾人士。1 除上述特定例外情況外,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屬全面性質——服務年資、職銜或行業均不影響最低工資是否適用。

少付工資的罰則

一旦按實際工時正確核算後發現僱主付予僱員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水平,即屬違反《僱傭條例》的工資保障規定;而蓄意及無合理辯解地拖欠應付工資(包括最低工資的差額),屬刑事罪行,而不僅僅是私下補回款項便可了事的民事欠薪問題。僱主一經被裁定違反規定,可被檢控,而勞工處會主動調查投訴,並可要求僱主提交工資及工時紀錄作為證據。1 準確計算實際工時,不只是良好做法,更是萬一有人質疑一個表面看似合理的月薪、經計入實際工時後其實低於法定水平時,僱主唯一的抗辯依據。

對新公司設立糧單制度的意義

如果你正準備在人手密集型行業開業——例如零售、餐飲、物流、清潔、保安或酒店業——最低工資合規並非一項可以事後補做的規管細節,而是你在設定糧單制度時最先要處理的事項之一,而且每當工作模式改變,都需要重新核算,而不是入職時定好一次就完事。零售及電子商貿餐飲物流行業的公司,在最低工資執法個案中佔比偏高,原因正正是輪班、分拆更次及季節性旺季,令實際工時的計算即使並無任何刻意少付工資的意圖,也容易出錯。如果你正在研究同行業的其他公司作為開業前的參考,本網站的行業頁面均建基於與其餘部分相同的公司註冊處每週新註冊公司數據——是一個以真實、現時仍在登記的同行作基準的實用起點,而非憑空猜測。

Citations

  1. 勞工處——法定最低工資, accessed 2026-09-10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每小時43.1元的新法定最低工資今日生效, accessed 2026-09-10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採納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的建議, accessed 2026-09-10

  4.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檢討, accessed 2026-09-10

  5. 勞工處——法定最低工資參考指引, accessed 2026-09-10